汕头大学数学系

新闻与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新闻与公告 >> 新闻与公告 >> 正文
汕头大学数学学科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
日期: 2025-03-14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  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,数学一级学科(含基础数学、应用数学、计算数学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四个专业)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过线下方式进行。无故不按时参加者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进入数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。

一、成绩要求: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中理学(A类考生)要求。

二、复试时间:待定(另行通知)。

复试地点:广东省汕头市翠峰路5号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D座实验楼数学系。具体事宜通过邮件通知。

三、复试内容

1) 综合素质考核,占复试成绩的40%。考生先自我介绍,然后根据复试小组老师的提问陈述自己的观点。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学习态度、道德品质、人文素质以及举止、心理素质、知识面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独立探究和创新精神、交流与合作能力等。

2) 专业知识考核,占复试成绩的40%。复试小组老师通过提问考察考生对数学分析、高等代数、解析几何、常微分方程等基础课的掌握情况;再根据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课程进行提问,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。

3) 英语水平测试,主要测试英语听说能力,占复试成绩的20%

4) 于同等学历考生,须进行全面、严格的复试。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,其中笔试科目两门,分别为《常微分方程》和《复变函数》。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,试卷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不及格者(低于60分)不予录取。

四、成绩计算办法

1)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(百分制)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(低于60分)不予录取。

2) 总成绩(百分制)=初试成绩总分(折合为百分制)×50%+复试成绩总分(折合为百分制)×50%

五、录取办法

凡复试成绩合格(不低于60分)的考生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,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。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,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。

六、提交复试材料

复试考生按要求现场提交复试材料(纸质版),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,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。

考生提交复试材料清单:

1. 身份证(正反两面)。

2. 成绩单: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(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)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)。

3. 应届本科毕业生:审查学生证。

4. 往届本科毕业生: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(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)。

5. 同等学力考生:高职高专生:审查专科毕业证书;本科结业生:审查本科结业证书。

6.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(应届生交验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、往届生交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。

7.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: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《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》(从学校研究生院官网:http://www.gs.stu.edu.cn/下载)(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、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)

8. 《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从学校研究生院官网:http://www.gs.stu.edu.cn/下载)(须考生亲笔签名)。

9. 符合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4号)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扫描件。

10. 考生的英语等级证明、所获的各种奖励证书、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(可选项)。

七、复试用品

1. 初试准考证。

2. 复试通知(邮件或系统的通知截图)。

3. 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
八、复试流程

1. 复试小组、时间和顺序将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前通知。

2. 复试过程中时,按照助理老师的指令,按以下流程依次进行:

① 确认本人身份;

② 自我介绍。考生进行1分钟的本科阶段学习介绍;

③ 专业知识考核

④ 综合素质考核

⑤ 英语水平测试

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

3. 复试结束,面试老师打分,下一位考生进入。

九、复试结果的通知

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两天内通知考生,请考生关注以上通知,及时到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系统上确认录取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1.诚信考试

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

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各学院要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2.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,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,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。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、录像、录屏、直播和投屏。

3.复试前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。

4. 联系人:于海峡老师 电话:0754-86503726 邮箱:hxyu@stu.edu.cn

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翠峰路5号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D座实验楼数学与计算机学院


 数学系

 2025314


广东省汕头市翠峰路5号,汕头大学数学系 515821,Email:math@stu.edu.cn

Copyright 2003-2023 汕头大学数学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