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头大学数学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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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建模实验室
日期: 2021-11-24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开放时间

上班时间正常开放,如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使用,需提前联系。

电话:86503705

邮箱:ylliu@stu.edu.cn


汕头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
一、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原理,回答实验教师的提问,回答不合要求者,须重新学习,才能进行实验。

二、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安排。

三、爱护仪器和设备,节约使用材料;使用前详细检查,使用后要整理就位,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。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,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。

四、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若发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,并保持现场,不得擅自自行处理。待指导教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,方可继续实验。

五、实验完毕后,都要做好整理工作。经教师或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材料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。

六、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,包括分析结果、处理数据、绘制曲线及图表等。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。

七、对违反实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、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、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肇事者必须写书面检查,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八、在进入实验室前,务必搞好个人卫生,不得将脏物带入室内。


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
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、制度,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二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,不得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水、废物。

三、落实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放射性污染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

四、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危险品,必须指定专人管理,加强安全知识教育,管理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。

五、使用剧毒物品须经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,严格控制用量和领量。使用过程应予监督,使用剩余部分及时归还仓库,妥善处理好废物。

六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压缩气体钢瓶,不得任意摆放,违章操作。

七、用电必须保证安全,严禁乱接乱拉电线,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。

八、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。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,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,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。

九、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(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)、水源、气体、门窗。当班者要负责检查。

十、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定期检查,发生事故时,应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,以便正确处理。

十一、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个人责任,并予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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